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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壁垒

出口企业盲目“客户至上”要不得

发布时间:2011-05-30 06:02:34    点击量:898

    近日,余姚局检验监管人员在对辖区一批出口电熨斗进行现场检验时,发现其产品使用了普通聚氯乙烯护套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据了解,企业生产出口电熨斗产品已有三四年,对产品标准比较了解,但之所以在本次报检批产品中使用标准不允许使用的电源软线,主要是因为“客户指定”。从企业角度讲,“客户至上”的宗旨是企业产品生产的根本方向,尽管企业技术人员明知道这与标准不符,但碍于企业利益也不得不按照客户的来样进行生产。这种“客户至上”往往会造成企业产品与标准要求偏离,甚至出现严重的不符,在产品出口中埋下了较大的风险隐患,从长远角度看绝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除了国际通用安全标准中对电源线的一般要求之外,不同的电器产品对应的特殊标准中会根据其使用条件、使用方法等对配套的电源软线做出不同的规定。比如,电熨斗产品的特殊标准中就规定“聚氯乙烯护套软线只允许用作无绳电熨斗支座的电源软线和蒸汽电熨斗的分离式水箱或蒸发器的电源软线”。发达国家也会根据不同的产品特性陆续出台了特殊要求,比如,2010年9月14日VDE出台新指令禁止直发器及类似产品使用PVC电源软线。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生产企业:一是明确“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一定要转变“客户至上”的片面原则,将进口国的标准放在产品实际生产的首位,以控制产品风险;二是当客户来样不符合标准要求或者不符合进口国要求时,要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积极向客户解释说明标准相关条款;三是要加强政策、标准、技术的培训和学习,树立全员质量和标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