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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壁垒

输非产品应注意价格申报问题

发布时间:2011-06-14 16:30:31    点击量:894

    近日,我市某企业接到一批输埃及的吸尘器产品订单,企业在完成产品生产后,客户要求将装运前检验证书上的价格改为实际价格的一半,否则将取消订单,最终导致该批货物无法装柜出运。
  根据质检总局文件的要求,目前对出口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和埃及的商品必须实施装运前检验。同时根据埃及贸易工业部的规定,我国生产的工业产品出口到埃及前,我国检验检疫部门应对出口的货物进行装运前检验,并核实产品价格。显然,埃及客户要求将产品高价低报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无法通过装运前检验。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企业,对于出口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和埃及的产品:一是企业应及时了解装运前检验检疫的工作要求,做到诚信守法,如实申报产品价格,不可盲从客户要求,随意修改产品申报价格;二是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应就装运前检验检疫工作的要求进行积极沟通,使客户明白装运前检验检疫工作的严肃性,切不可投机取巧,因小失大。这样既可使企业避免因客户突然提出“高价低报”等要求而无法通过装运前检验所带来的损失,又可遏制“高价低报”等违法行为,更是有利于维护和扩大中非贸易的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