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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建议把灯泡标签规定扩展 至所有螺丝座灯泡

发布时间:2011-08-18 18:04:58    点击量:702

近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公布了一项提案,建议把目前的灯泡标签要求扩展至所有螺丝座以及GU-10和G-24灯头灯泡。此外,还要求对发光二极管(LED)灯泡的输出和色彩特征进行特定的测试程序。
FTC曾于2010年7月发布《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器具标签规则》(U.S.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ppliance Labeling Rule)修正草案,要求对中型螺纹底白炽灯(edium screw base incandescent)、节能灯(compact fluorescent)制定新的标签规则,同时不满足2013年能效标准(75瓦特)的LED灯泡以及不符合2012年7月14日生效的美国能源部标准的反光灯泡从新要求中豁免。
新要求增加了“灯泡特征(Lighting Facts)”的标签,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标签旨在向消费者提供关于灯泡亮度、年耗、灯泡寿命、外观、功率以及灯泡是否含有汞等信息。此外,法规首次规定标签必须贴于包装前部,用单位流明(lumens)替代瓦(watts)表示灯牌的亮度。
在发布新的标签要求之初,FTC同时考虑是否要求也适合于所有的螺纹座灯泡,不管底座尺寸、灯泡尺寸、灯泡形状,而不是仅适用于中型螺纹座灯泡、一般供应的白炽节能灯和一般供应的LED产品,基于提交的意见和评论,FTC决定将标签要求扩展至所有的螺纹座和某些特定的针状灯脚灯泡,还包括烛台状和中型白炽灯泡,以帮助消费者在购买时正确做出选择。
利益相关方可在2011年9月22日之前提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若该提案被采纳为常规草案,FTC将给予制造行至少两年半的时间适应新的标签法规。
(来源:香港贸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