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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强大了,政府要重奖你

发布时间:2012-03-29 23:53:24    点击量:1293

 
销售超百亿元或纳税超2亿元,新增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销售首超百亿元或新兴产业企业超30亿元,最高奖励300万元
“从今年起,工业企业如果纳税超过2亿元,以上年地方财政留成部分(按实际税收入库数)为基数,将给予新增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昨天,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黄和庆在解读市政府日前出台的《余姚市百强企业培育发展实施计划(2012年—2015年)》关于“扶持政策”时举例说:“如果你的企业去年纳税1.8亿元,对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贡献是4500万元,今年纳税2亿元,对地方财政留成的贡献是5000万元,那么,按照市里刚出台的政策,今年多出来的500万元将全额奖励给企业。”为了实施这个《计划》,我市调整、完善了相关扶持政策,引导企业经营者谋发展、创一流,保持创业的激情和胆识,敢于在比较中增强竞争力。
销售超百亿元或纳税超2亿元,新增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新政指出,对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或纳税超过2亿元的企业,以上年地方财政留成部分(按实际税收入库数)为基数,给予新增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土地使用税征收后返还50%;对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4亿元或纳税超过1亿元、8000万元、6000万元、4000万元、3000万元的企业,以上年地方财政留成部分为基数,分别给予新增地方留成部分70%、65%、60%、55%、50%的奖励。销售首超百亿元或新兴产业企业超30亿元,最高奖励300万元为了加快提升优势企业实力,新政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超4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
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超1亿元、4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的新兴产业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