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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3000多家出口企业换上信用“新身份证”

发布时间:2014-12-19 02:59:41    点击量:1047


  昨天从宁波海关驻余姚办事处获悉,我市外贸出口企业现已顺利完成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的“身份”过渡——14家AA类企业过渡为高级认证企业,331家A类企业过渡为一般认证企业,2700余家B类企业过渡为一般信用企业,暂无一家失信企业。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保障贸易安全与便利,海关总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海关根据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的信息、企业进出口经营的信息、AEO互认信息、企业在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以及其他与企业进出口相关并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等资料,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这一《办法》,今后海关注册企业的管理类别将不再分为AA、A、B、C、D类别,而是以企业信用状况为基础,分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其中,认证企业是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中国海关依法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的AEO互认,并给予互认AEO企业相应通关便利措施。认证企业分一般认证企业和高级认证企业,企业申请适用认证企业管理时,海关将根据《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和相关操作规程开展实地认证,对符合条件的,分别认定为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
  据了解,海关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启用后,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的原则,不同信用的企业将在进出口货物查验、货物单证审核、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等方面享受到不同的待遇。被认定为高级认证企业的,还能享受先行办理验放手续、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开展加工贸易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以及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等优惠。今后,首次注册登记的企业将被认定为一般信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