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企业动态

企业动态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再扩围

发布时间:2015-09-20 22:45:41    点击量:1097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再扩围
我市优惠增幅可达35.5%

昨天从市国税局获悉,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再度扩围,据测算,我市的优惠增幅可达35.5%。
日前,国务院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年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额20万元以内(含)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7年年底。据市国税局测算,此番优惠扩围,预计不仅将使我市450户小微企业的所得税率从原来20%的优惠税率下降至10%,同时还为全市9100余户小微企业带来4200余万元的税收减免,比2014年增加近1100万元,减免幅度可达35.5%。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纳税人,户均年减免税款为3.67万元,比扩围前增加2倍。
在政策宣传推送过程中,余姚市派克塑料管件有限公司负责人王科奇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该公司去年应纳税所得额约28万元,按原来20%的优惠税率计算,实际缴纳所得税5.6万元。按照新政,如果该企业今明两年应纳税所得额保持不变,则今年可享受减免税额2.1万元,实际只需缴纳所得税4.9万元,到了明年,则可享受减免所得税4.2万元,实际仅需缴纳所得税2.8万元,分别比2014年少缴0.7万元和2.8万元。“这2.8万元对我们小企业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明后年正打算更新设备,这样资金就能宽裕些了。”王科奇开心地说。
据悉,为确保此次所得税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到位,缓解小微企业资金紧张情况,市国税局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做好前期调查统计和政策宣传工作。一方面,通过纳税人学堂、短信平台等载体扩大宣传面,线上线下两路并进开展政策培训,确保纳税人在第一时间获悉并了解最新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办税服务厅专门设立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为前来咨询的纳税人现场释疑解惑。此外,该局还及时完善了网上办税服务厅功能,使系统能够自动识别符合减免条件的小微企业,主动提示并协助填写申报表,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均能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