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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家电下乡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09-04-08 16:26:23    点击量:936

 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昨天起进入实质性阶段,经市贸易局审核备案的95个销售网点同时开始受理农民购买。   根据国家部署,家电下乡产品包括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摩托车、电脑、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十类,其中,电脑、微波炉、电磁炉和摩托车尚未完成招标工作,目前暂不销售。各产品最高销售价均不高于产品中标价。凡拥有我市农业户口的家庭,可在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上述家电产品,每户农民最多可购买每类产品2件(台)。农民在购买产品3日后,可持购买产品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及储蓄存折,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各财政所在审核申报材料后,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在购买人提出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个人储蓄账户。补贴额度为家电销售价格的13%

  需要注意的是,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必须到悬挂有“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的网点购买,在非指定网点购买的,不能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