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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与检验

国标委颁布新房间空调器能效国家标准

发布时间:2010-03-04 18:08:55    点击量:1675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的《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青岛海尔空调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艾默生环境优化技术(苏州)、国际铜业协会(中国)、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等共同起草,充分体现了政府引导、相关方广泛参与的标准化理念,有利于该标准的有效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房间空调器产品新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能效等级指标以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该标准提高了房间空调器产品的能效准入门槛,与现行的标准相比,能效限定值提高了23%左右。其中,额定制冷量小于等于4500W的分体式房间空调器能效限定值为3.2,额定制冷量大于4500W小于等于7100W的为3.1,额定制冷量大于7100W小于等于14000W的为3.0。同时,新标准将房间空调器产品按照能效比大小划分为三个等级,其中1级表示能效最高;2级表示节能评价值,即评价空调产品是否节能的最低要求;3级表示能效限定值,即标准实施以后产品达到市场准入的门槛。

  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加快推广高效节能空调,促进了空调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别是,“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半年多来,高效节能空调推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优化了产品结构,促进了技术进步,空调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实现了新跨越。目前,高效节能空调器的市场占有率已超过50%,主要空调生产企业已经具备按照新的能效标准组织生产的能力。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空调器生产国和消费国,空调的社会保有量和新增销量巨大。据估算,我国房间空调器年耗电量超过1000亿千瓦时,占大中城市夏季用电高峰负荷的30%以上。提高房间空调器的能效,对调峰降荷、缓解电力供需矛盾有着重要的意义,对实现国家“十一五”节能减排总体目标具有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