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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聘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08-10-23 23:16:45    点击量:1140

关于公开征聘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的通告

为充实完善余姚市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满足招投标评标工作需要,确保评标过程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余姚市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评标专家。

一、征集类别

(一)工程建设

1、房屋建筑类;  2、市政公用工程(包括园林绿化)类;  3、机电安装工程类;  4、水利水电工程类;  5、公路工程类;

以上专业类别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

(二)政府采购

1、办公自动化设备类;  2、空调类; 3、电梯类;  4、纸张类;  5、电子显示屏类;  6、办公家具类;  7、汽车类; 8、电器设备(除空调、电梯)类  9、监控设备类;  10、工程机械设备类;  11、教学设备类;  12、消防设备类;  13、气象设备类;  14、水利设备类;  15、广播影视设备类;  16、公检法司专业设备类;  17、文艺体育设备类;  18、环保设备类;  19、农业、林业机械设备类;  20、灯光音响设备类;  21、档案和保密设备类;  22、软件开发类;  23、系统集成和网络工程类;  24、汽车维修类。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标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其中工程建设评标专家须取得高级职称或取得中级职称满三年或取得中级职称并具有监理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