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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新政鼓励创牌创新

发布时间:2011-03-02 17:54:37    点击量:1371

市委、市政府继去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政策意见》文件后,前不久又出台了《关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政策意见》文件,将创牌、创新列入经济转型升级战略中,政策激励力度空前。
  在创牌方面,新政在去年“对当年新获得宁波市名牌产品、浙江省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50万元(服务业名牌参照此条执行);对当年新获得宁波级和省级“区域名牌”称号的,分别奖励10万元和15万元”的基础上,新增了对当年新获得宁波市级以上名牌的新兴产业(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电子信息)企业,奖励标准按传统产业企业上浮50%。
  在创新方面,新政在去年“在全市企业中评选1-2家市长质量奖企业,对获奖单位奖励30万元;对企业、专业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科研机构起草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对主持起草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的补助,对参与单位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和10万元的补助”的基础上,新增了对当年新兴产业企业新起草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奖励标准按传统产业企业上浮50%。
  对专业行业协会主持起草联盟标准,经宁波市级以上标准化部门确认的,给予5万元补助;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申报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对立项且经验收通过的宁波级、省级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分别给予15万元、25万元以内的补助(宁波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参照此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