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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11-02-28 16:50:28    点击量:1264

昨天从工商余姚分局获悉,2010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AA级、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申报认定和2007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AA级、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到期续展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0日。
  据了解,根据《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实行自愿原则,凡依法设立两年以上且连续正常经营的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可向当地工商所申报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连续5年以上获得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单位(当地重点骨干企业、高科技企业可不受年度条件限制),可申报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企业连续三年获得AA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可申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获得AA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虽然不满三年,但生产型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或利润300万元以上,销售型企业年销售额1500万元以上或利润200万元以上,以及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居龙头地位的企业,也可直接申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同时,2007年度AAA级、AA级、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如不申报续展,将自然终止“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如果申报或续展企业被工商等部门行政罚款的,一律取消申报或续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