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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壁垒

“老产品”也要符合“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1-07-06 16:55:15    点击量:1005

    近日,余姚辖区内某企业出口的一批货值7万美元的电线加长组件,因使用的电线线径不符合德国DIN VDE 0620-1:2010-02的标准要求,被判为不合格。据了解,该产品为近年来一直在出口的老产品,客户也一直未对此产品提出新的要求。但从今年1月1日起,德国新标准正式实施,对电线线径的要求从原先的1.0平方毫米提高到1.5平方毫米,但企业产品并未随之改变,最终导致该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造成企业该批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企业技术能力不足,未收集相关进口国的最新标准,导致企业技术和品质负责人不了解相关产品标准的最新要求;二是企业“重客户、轻标准”,一味认为只需按客户要求生产产品,忽视了相关安全标准的强制性要求;三是企业质量意识薄弱,未将产品及时送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进行检测。

因此,面对一些以往合格出口的产品,企业也不能放松警惕:一是要及时关注相关产品标准的更新情况,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同时及时了解标准的有效性,确保其生产的产品符合最新标准要求;二是要加强与认证机构的联系,认证机构作为产品的按标准检测者,对标准的更新的详细情况掌握比较及时,当产品标准发生更新时,企业应及时联系认证机构,咨询认证机构新旧标准的差异,必要时进行产品的送样检测,更新认证证书;三是要加强与检验检疫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进口国标准的更新情况和技术贸易壁垒措施的最新进展,同时向检验检疫部门提供有关的信息,帮助进行TBT/SPS通报的有关评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