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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才公寓承租信息

发布时间:2010-06-07 17:46:24    点击量:1726

余姚市人才公寓承租信息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人才公寓二期(位于城东新区万丰苑内)装修改造工程已经全部完成,现已可以入住。

    请高层次引进人才,根据人才公寓承租条件,如实填写《余姚市人才公寓承租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并由单位汇总填写《余姚市人才公寓承租信息汇总表》(一式四份),430日前将上述表格发电子邮件到rckflyp@126.com,经组织人事部门网上初审合格反馈后,再将上述表格及相关资料按要求提交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符合承租条件的到市房管中心办理具体承租手续。市人事局、市房管中心联系电话: 6270264062709602,地址:市府大院兰江综合办公楼213室、南雷路222203室。

    人才公寓承租条件:

    根据《余姚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及实际情况,承租人才公寓的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市外引进来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人事关系已迁入我市的市外籍人才(包括来我市自主创业;投资办厂;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指导并已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的科技人才)

2. 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 

3. 在我市城区内无固定住房(包括公房和私房)。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申请租住: